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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生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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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说时迟,那时快,那贼人已然近身,离百里云只有不到五十步远。便见一朵血花迸射,贼人便从马上摔了下来。一箭贯喉。看着离自己仅有十步远的贼人,百里云惊出了一身冷汗,后怕不已,还好反应过来了,要不然今天就和阎王爷聊天去了!

    没想到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竟如此凶残,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?看着人的穿著,难道回到了古代?

    走到尸身前,上下翻查了一遍,他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,似乎是汉唐时代,这个人应该是古时候的突厥或匈奴人。不然不会见到人就杀,多少会盘问一番的。看来我应该是在汉唐时的两国交界处了,但愿不是三国时代,不然老子可玩不转,太乱了。

    了解了自身的处境,百里云反倒不太急了。他对那个刺客系统才是最感兴趣的,不出意外的话,那可是以后安家立命的资本了,一定要搞清楚才行。

    伸手解下了贼人的水囊和钱袋,其余的就不要了,这人身上散发这一股冲天的骚气和腥膻气,熏的百里云脑仁疼。浑身上下全都是油渍,还有跳骚在身上爬来爬去,太恶心了。那把刀质量太次,牛角弓也不咋地,倒是箭矢不嫌多,有六根,把自己射出的那只也取了回来。

    这种时候,保命利器还是不要乱丢的好,他已经认识到了弓箭的好处,尤其是在这种冷兵器时代,远程攻击可是不可或缺的。

    一刀捅死了马,没办法,谁叫他不会骑呢!看着心烦,还是杀了好,卸下一条后腿,留作粮食。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去,自己身上的东西一直省着没咋吃,现在有粮了还不存点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那贼子有没有同伴,忧心之下百里云跑了两个多小时才停下来。

    马腿去了皮,架起来,烧上火,加了几把野草开始熏烤。没法子,野外不熏制一下去去味,那股子血腥味能把方圆十里的狼全招来,这可是古代,荒野里狼群至少点近百头,他可不想找死,再说不熏制下也没法存放,两天就点烂了。

    百里云坐在一旁咧嘴直乐。他可不是馋的,而是看到了系统奖励高兴地。

    这刺客系统只有他能看见,是任务触发型的,接任务,得宝物。宝物以指定物品和轮盘抽奖随即获取两种形式获取。整个系统简单明了,触发任务,完成任务,抽奖得宝贝。

    初始礼包给了一枚十立方大的空间储物戒,天生神力的血统,功法《气吞山河》,蚕丝内甲,和十斤蒙汗药。一人斩任务得到了暗器精通。

    瞬间他就感觉到了身上的异样,不愧是天生神力,两百来斤的包裹背在身上什么感觉都没有。暗器精通和《气吞山河》的内容似乎是灌输进了脑子里,所有的手法全都历历在目,了熟于心。那《气吞山河》是一部吸收天地灵气煞气的功法,练到高深处,可以根据所用之气衍化神通,比较高级的像是杀气,一眼望去,镇魂消魄,寻常人根本不敢看你。

    把储物戒戴在左手食指上,刚想穿上那件金闪闪的内甲,才发现,自己浑身都是污渍,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子恶臭。大概这就是天生神力带来的效果,像是武侠小说中说的洗髓易筋,这就是那杂质。

    真心没想到,身为一个武者,身上还有这么些杂质,看来现代食品是太垃圾了,一点也不养人。说是这么说,但是现在真离开了还真挺想念现代生活。

    别了,电脑;别了,我那永远也吃不完的地沟油;别了,我那雾霾漫天垃圾遍地,钢筋水泥的故乡。这一别怕是一辈子也见不到了。

    转眼又是两天过去了,百里云从一条小河中忍着刺骨寒风上下洗了一遍,这两天那满身的泥垢可把他恶心坏了。

    借着清澈的河水,他发现自己竟然变年轻了,原本24的他,现在竟然变成了十三四岁的模样,不仅仅是样貌,就连身高体重也是一样,现在大概1.68左右,120斤上下。好在多年锻炼出来的一身肌肉没消失,反而更加流畅更具爆发力了。想来应该是去除杂质,达到了类似于返老还童的效果。最不可思议的是头发居然也长了,虽尚不及腰,但也过肩了。

    把那件蚕丝内甲也洗了一遍,要不然穿着怪难受的,衣服裤子全换了,外边罩上那件淡青色道袍,随手削了根木钗扎了个道髻。

    既然到了古代,那就要入乡随俗,标新立异可不是生存之道。研习过道家经典的百里云可是知道,古代人和现代人生活准则道德标准完全是两个概念。如果这是汉代的话,一身类似胡装的打扮多半要被当做敌族异己打杀处理的,他可不想找事。这一身的本事,超出现在一两千年的思想知识,当个富家翁绝对不是什么难事,到时候圈地买房三妻四妾绝对享受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似乎穿越到古代也不是什么坏事,至少放现代自己多半是做一辈子房奴的主。想及此处,百里云憧憬着美好生活,又傻傻的乐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上午十一二点的时候,百里云忽然惊醒,似乎周围有什么响动。赶紧踢了几脚土扫灭火堆,把大包小包东西的收拾好。

    一手复合弓,一手执箭。猫着腰,快步前行。走了不过五百米,猫在一块巨石后面,拿着望远镜探出头来。便看见一对人马行来,零零散散足有近百号人之多,全都快速奔行,也不知道要去干什么。各个披盔戴甲,背弓带剑,执刀操戈,全都骑着马。看架势,似乎是在奔逃。

    看服饰,和前几日杀的那个贼人很像,尤其是那股子离着近百米仍能闻见的腥臊气。不过看装备倒是比那个家伙好多了,八成是什么亲卫小队之类的。

    这下可糟了,现在和他们相距不过百米,隔着块石头根本不管用,早晚会发现自己的。

    “妈的!这帮狗娘养的,真会挑地方!”心里暗骂一声晦气,百里云开始想起对策来。

    干,对方有马,人又多,又是异族,多半不会给自己活路,八成是像上次那个家伙一样,见面就杀。既然跑不了,为了活命,只能拼了!

    “叮,十人斩任务,斩杀十名敌人,奖励,逐日靴(急速,回力)。”

    “叮,千里独行客,十步杀一人。勇者不惧任务,独自灭杀所有敌人/成功退敌,奖励青龙偃月刀(震慑,僵直,刀气,破甲,流血)/青龙戟(穿刺,破甲)。”

    听到系统提示,百里云更是心下发狠,干了。一会儿先快速干掉十个,完成十人斩任务,在躲回这块石头后边,穿上逐日靴,然后再一举打退他们,至于说全灭,呵呵,百里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,他现在只盼能够凭借现有的优势突然出击打怕他们就好了。

    事不宜迟,在地上装了几把石子放在腰包里,五四手枪装上子弹也放了进去。复合弓和十字连弩放在一旁,弓箭放帆布包里背在身后,弩箭填装好。这种十字连弩有一个箭槽,像轮转槽一样,可以连射,一次可填装十发。

    想了想,又把兵工铲组件掏出来,五根钢管拧上,又把砍刀头装上,连在一起足有两米长。又把大开山别在腰带上。

    其他的东西通通放在地上,棉大衣也脱了,负重的情况下不容易施展,虽然现在不在乎这点重量了,但毕竟东西的体积在那摆着呢,还是轻装上阵吧!

    就这么会功夫,那群异族已经发现了刚才的火堆,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,便分出十六个人徒步扬刀朝着大石奔来。

    说时迟那时快,只见百里云想都不想,拖着十字弩眼观瞄准镜便是一通连射。

    噗噗几声,就见六名异族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就被射杀了。射出十发箭中了七发,死六个,也算是不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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